万安法院表彰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

  发布时间:2013-03-12 11:05:05



    万安法院网讯 3月7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召开表彰大会,对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2012年,万安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为万安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成绩显著、模范作用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该院宣传工作获江西省高院通报表扬,卢发红被评为全省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先进个人。

    该院在全市法院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三,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研究室获市中院集体嘉奖,执行工作、信息工作获市中院表彰,刘俊明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乐瑞晶获市中院个人嘉奖,彭晨获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建设实证调研报告征文二等奖;在吉安市中院开展的“六项十佳”评选活动中,钟国华承办的一案件被评为十佳精品案件,廖小安撰写的一裁判文书被评为十佳裁判文书,卢发红被评为十佳办案能手,曾春明被评为十佳调解能手,肖鹰被评为十佳信息调研宣传能手。

    会上,该院还对本院评出的先进进行了表彰:窑头法庭、涧田法庭、研究室、监察室被评为目标管理先进集体,肖鹰、乐瑞晶、李春晓、廖小安、叶青华、曾亮、刘香琴被评为先进个人,卢发红被评为办案能手,曾春明被评为调解能手,肖泉军被评为调研能手,钟国华为精品案件获奖者,廖小安为优秀裁判文书获奖者,肖月明为先进人民陪审员,曾玉华、乐瑞莹为先进司法协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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