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新买来的燃气热水器才用三天,正在沐浴的女主人在洗澡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案,判决被告广东省中山市某卫厨电器有限公司赔偿罗某等四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合计531740.5元。 2012年11月28日,原告罗某与其妻张某在被告的经销商周某处购买一台家用燃气热水器。当日,周某在店内拆开包装箱,只带燃气热水器到原告罗某租住的房屋,将热水器安装在洗脸间内,但没有按规定安装排烟管道,也没有将热水器使用说明书交给原告罗某。2012年11月30日晚,张某在与洗脸间相连通的洗澡间使用该热水器洗澡时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江西省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事故燃气热水器作出检验结论:热水器设置给排气口、安装热水器和排气管、采用单独烟道和排气管安装位置等不符合技术要求,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不符《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规定的要求。原告罗某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教育费等合计688848.5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而被告生产的某家用燃气热水器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不符合《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规定的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导致张某在使用热水器洗澡时因一氧化碳含量超标中毒死亡,被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罗某与死者张某作为消费者,对被告的产品具有消费安全信赖,死者张某使用热水器不存在过错,被告主张减轻其赔偿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原告诉请的部分赔偿项目标准不当或计算有误或无法律依据,依法予以核减。据此,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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