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追求,五男子以虚构的敬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名义,以讲健康培训课,免费赠送保健品,提供健康咨询,收取咨询费的方式骗取钱财。近日,万安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5万元,判处徐某、张某、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3.5万元。 被告人闫某系某生物科技公司市场部的市场督导员,主要负责市场开发、与经销商联系业务等工作。被告人徐某、张某、郭某、王某则在吉安市范围内从事保健品销售工作。2012年4月初,王某在网上查找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信息后,想做该公司产品,遂与徐某、郭某、张某等人说了此事,四人均同意并各出资一千元作为活动经费。后由徐某与该公司进行联系,谈妥后,该公司安排闫某自带产品和各种宣传资料来吉安指导销售活动。
2012年4月间,五被告人以虚构的“中国老年健康爱心敬老基地”工作人员的名义,在吉水、万安举办培训班。先是由一人物色并动员一些老年人到现场,其余人员则负责对到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发放资料、提供服务、与老年人签订协议、收取咨询费,然后由闫某负责进行保健知识讲解和培训,并通过现场做牛蛙心脏实验和金鱼实验的手段,让老年朋友相信其推销的“中科康欣”保健品具有保健功效,并以收取健康信息咨询费后赠送“中科康欣”保健品的方式,共骗得14位老人41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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