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引发家庭悲剧 妻烧夫案昨天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4-04-09 16:14:41


    万安法院网讯 因怀疑丈夫有外遇,夫妻发生争执,妻子一怒之下,拿来汽油想同归于尽,最终酿成家庭悲剧。4月9日上午,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火烧丈夫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3年10月10日晚,被告人刘某与丈夫肖某推木头时因猜测丈夫有情人发生争吵,后肖某感觉身体不舒服,在其叔叔的医疗室打吊针时,刘某又以肖某有外遇一事骂了肖某,两人又发生争吵。打完针后,肖某回到家,进卧室时用力关门,刘某见状又火了,两人又吵口并扭打起来,肖某随手拿起房间一个木板凳朝刘某的下半身砸去。刘某当时很气,并产生了同归于尽的绝望想法,于是对肖某讲:“今天晚上谁也不要活了,大家一起死!”肖某讲:“今晚谁都不要活了,日子我也过烦了”。后肖某打电话叫其叔叔过来一下。刘某走出卧室,用塑料桶从摩托车里接了约一矿泉水瓶子的汽油,并取来打火机往客厅走,想两人同归于尽。刘某走到肖某侧面,直接将汽油泼向肖某前胸,刘某手上和身上也溅到一些汽油,剩余的倒在自己身上,肖某见状,立即起身与刘某拉扯,塑料桶掉在地上,刘某点燃打火机,遂将两人身上的汽油燃烧起来,,并顺势将地面上及烤鸭机上的汽油点燃。刘某身上着火后,往客厅外的院子跑,肖某叔叔见肖某身上着火后,对肖某讲:“赶紧把衣服脱掉”,肖某立即往卫生间跑,但卫生间没水,肖某身上的汽油迅速将其燃烧起来。10月12日,肖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其身体烧伤面积达85%。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浇汽油点燃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刘某是否有火烧肖某的故意、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有无自首情节等展开了辩护。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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