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建房起争执 法官耐心劝导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4-05-22 14:56:31


    万安法院网讯 孙某因建房与邻居张某发生争执,孙某弟弟劝架不慎导致张某腰椎骨折,孙某姐弟俩被告上法庭。5月21日,在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窑头法庭法官的劝和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3年12月12日,孙某请来泥水师傅准备新房二楼施工,屋后邻居张某以屋角正对自家大门,破坏了风水为由,强行阻止孙某施工,并叫来村主任进行现场调解,要求将二楼屋角改成圆弧形。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孙某一气之下从家里拿出扫帚打到张某妻子头部,张某见状加入其中,双方扭打在一起,在场的孙某弟弟情激之下上前抓住张某的衣服将双方劝开,不料导致张某腰椎(第一节)骨折,后经住院治疗24天,支付治疗费6435元,张某的伤势经万安阳光法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伤甲级、十级伤残、误工损失120天。双方的纠纷经村委会及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张某告上窑头法庭,要求孙某姐弟俩赔偿医疗费等损失37992元。。

  开庭当日,原告张某坚持被告孙某姐弟应该负全部责任,要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作为被告的孙某则辨称纠纷由原告引起,自己也受伤,治疗费用了2000多元,不同意赔偿,弟弟孙某也认为自己根本无恶意,只是好心劝架,造成骨折完全是原告张某自己曾经身患腰椎增生的结果。

  虽然只是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但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邻居关系的特殊性,为缓和矛盾,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将双方及双方亲属叫到庭长办公室,由庭长对双方继续做工作进行调解。庭长从既要化解矛盾、又维护尊严的角度劝说双方,指出邻居打架只是出气,出气的结果是伤了和气,要求双方冷静处理纠纷,经过耐心的说服劝导,双方态度稍有改变,但还是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建议双方回去后再商量,并约定好时间另行组织双方调解。

  5月21日,原被告双方依约定再次在法庭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进行调解。

    调解前,法官给双方讲了清朝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三尺巷”的故事,引导双方从长处着眼互谅互让、珍惜邻居关系的重要性,避免为争小利伤了和气,同时与被告孙某的弟弟分析判决与调解的利弊,要求被告拿出诚意进行赔偿,通过法官情理法并用,双方态度明显改变,对立情绪明显转变。

在看到双方诚意后,法官适时提出调解方案,经过面对面与背靠背地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孙某姐弟俩当庭赔偿原告10000元,并同意屋角建成圆角,原告张某也同意放弃其他赔偿,各自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一起埋在心里数月的邻里心结,最终得以打开,双方关系也重修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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