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因紧张错将油门当成刹车,造成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 1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张某驾车时,发现左侧路边停着一辆电动车,旁边站着三个人,被告人张某为避免撞上她们,因紧张错将油门当成刹车,致使轿车撞到其中两人后,又撞至道路右边一厨房的墙上。这一事故导致一死一伤,两车受损的损害后果。经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被告人张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他人拨打报警电话后留在原地等候公安干警到场并投案,并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并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二车受损的结果,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张某属初犯,案发后能投案自首,积极赔偿,有悔罪表现,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采信。因被告人张某案发后能自首,且已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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