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7月17日,一摩的司机因怀疑自己被点穴将另一摩的司机杀死的故意杀人案二审在万安县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温水平与被害人刘某均系摩的司机。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二人因开玩笑摔跤发生争执,刘某打了温的头部,温经医院诊断为多发性头皮血肿,但其自认为全身干枯,身体不适,后经人介绍到一草药医师处诊治,被告知系头部被人点穴所致。温服用草药医师中药后自感有所好转,数月后又觉身体不适,经医院诊断为梅毒和盲肠多发性息肉。温认为各种疾病均是点穴所致,遂产生要杀死刘某的想法,并准备了一把匕首放在摩托车保险杠的左边盒子内,且多次在其他摩的司机面前称要杀死刘某。
2013年8月29日下午16时许,温骑摩托车遇到刘某迎面过来,温拦下刘某,要其解开自己身上的穴位并赔偿医药费,刘某不肯赔偿,见刘某拒绝,温将刘某从摩托车上拉倒在地,并拿出准备好的尖刀朝刘某胸部位置刺了一刀,刘某哀求温不要杀自己,但温没有理会,又朝刘某胸部刺了一刀,刺完后骑摩托车逃跑。
被害人刘某被刺后死亡。被告人温水平在家属劝说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该案经中院一审审理,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温水平死刑。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中,被告人及其律师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并进行了辩护。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及其他群众近40人参与了旁听。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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