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盗窃雇主存折然后将钱取出后还赌债的被告人刘某某作出一审判决,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被告人刘某某家境贫寒,但又喜欢赌博,为此欠下了不少赌债,因债主们经常催债,但无法凑够钱,刘某某为此整天焦头烂额。案发前被告人刘某某一直在被害人戴某某家中做泥工,为被害人家中装修房屋,并偶然发现了被害人家中存折的存放处。2014年5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某见被害人戴某某家中无人,房门未锁,遂起了盗取存折然后取钱还赌债的邪念,其进入戴某某卧室,将放在卧室衣柜抽屉里的惠农一卡通存折盗走。5月19日15时许,刘某某使用盗取的存折(未设密码)到信用社柜台分两次将存折内的13700元取出。
同年5月23日,被告人刘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将赃款退回给了被害人并得到了被害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刘某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已全部退赃并得到了被害人谅解,故法院在对被告人刘某某量刑时选择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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