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徐某、卢香夫妇双抢时在自家责任田中,不幸被上空突然漏电的高压电线击倒在水田中,被周围群众及时发现并获救后产生万余元的治疗费用。后因协商不成,原告将被告国网江西万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经过倾心调解,万安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该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4年7月14日下午,原告徐某长、卢某香在自家责任田中双抢时,被告国网江西万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高压线突然漏电,将两原告击倒在水田中,经周围群众救起后先在万安县沙坪镇中心卫生院、赣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0000余元。因协商不成,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21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被告国网江西万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对两原告的用药等有异议,表示要做相应的鉴定。考虑到触电人身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再加上鉴定需要花费高昂的鉴定费,如果能通过调解节省鉴定费用并尽量用来补偿给受害的原告方效果会更好。办案法官综合以上因素,多次召集原、被告一起斡旋调解,经过办案法官的倾心调解和不懈努力,被告最终答应一次性给付两原告14000元,原告答应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了解此案,为此,一桩看似简单但繁琐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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