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瘾君子廖某拿着男友给的见面礼去购买毒品吸食,最终导致恋人分手。“见面礼”因吸毒变成“分手礼”。 七夕前夕,廖某也因吸毒被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目前,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曾经离异的廖某在外打工的时候,不慎染上毒瘾。回家戒毒期间,廖某经人介绍与男友恋爱。为表诚意,男友给了廖某几千元见面礼。2015年3月,廖某拿着男友给的“见面礼”从一个绰号“江花”的人手中购买了1000元冰毒和200元麻古,用于自己吸食。男友发现廖某吸毒后,多次劝说无效,被迫与廖某分手。4月8日,廖某母亲不愿女儿继续吸毒,遂将廖某未吸食完的三小瓶红色冰晶疑似毒品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现场对三小瓶红色冰晶状物称重为净重10.2克。经鉴定,三小瓶红色冰晶状物含有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廖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有积极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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