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联动破积怨 握手言和续“邻里情”

  发布时间:2015-11-26 17:05:22


    万安法院网讯 邻里关系是人们之间最简单、基本的社会关系。千百年来,“孟母三迁”“远亲不如近邻”等典故为人们心口相传。可见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尤为重要。小小的磕磕碰碰不加以妥善化解,却引发大大的口角、肢体冲突,恶化的关系发展只会打破两邻居的“安居乐业”。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委会一同调解了一起健康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各方共同努力协调下,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续写“邻里情”。

    魏某与刘某乃是多年的邻居。2014年10月,魏某建房运输建筑材料经过刘某新房前的道路时,与被告发生纠纷,口角冲突上升至肢体碰撞,导致魏某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受伤又受气的魏某一怒之下决定将刘某告上法院,再想起平日里刘某建房时院子还占用了自己承包的责任田,便决定将新帐旧账一起算,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刘某赔偿医药费、验伤费、误工费的同时恢复被其破坏的责任田。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本着“以和为贵”的邻里之情,多次上门调解,无奈魏、刘两人都是牛脾气,一个不让步、一个誓不休。可耐承办法官曾法官更是驴脾气,决心不调和好二人的邻里情决不罢休。为更好的将法理、事理、情理厘清摆正、维护民风村风和谐稳定,曾法官立邀当地司法所、村委会上门调和,经过数小时法理释明下、情理开通、事理铺陈下,双方终于放下心结,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也就出现了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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