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诩地产大佬诈骗 伪造房产证终现行

  发布时间:2016-08-10 09:53:28


    万安法院网讯 万安男子谢某,为骗钱不惜自诩自己是地产开发大佬,还通过办假证的伪造假房产证,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5年6月,谢某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害人肖某,两人在交往过程中,谢某虚构事实,称自己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大老板,获取了肖某的信任。之后便以手头上有经济适用房可以便宜卖,并带肖某到万安县芙蓉镇东湖小区后面的小区看房子,肖某看后同意购买。之后谢某以付定金和房款未有骗取肖某6.5万元。在肖某的催促下,谢某通过办假证的伪造了一本假房产证交给肖某,并交代把房产证放好不要给别人看。经万安县房地产管理局鉴定,该房产证系假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但鉴于案发后,谢某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并如全部退赃,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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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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