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刘某是个彩票迷,终日希望中大奖,向彩票点赊账购彩票,两个月内竟欠下3万元,被诉至法院。12月15日,受理此案的万安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方某彩票款3万元。 刘某从2015年7月至9月在方某经营的中国体育彩票代销点赊购彩票。2015年9月8日,双方经结算,刘某欠到方某彩票款3万元,刘某同日出具欠条一张。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在方某经营的彩票代销点购买彩票,双方形成合同关系。经双方结算,刘某出具欠条,即负有付款的义务,经催告不付款已构成违约,须承担继续支付彩票款的违约责任。为此,一审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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