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山东考察报告

  发布时间:2009-10-26 16:02:52


                        赴山东东营法院考察学习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江西省高院及吉安市中院关于开展向东营法院学习的通知精神,3月9日至15日,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武的带领下,我们一行4人先后到山东东营市中院及东营区法院、威海市环翠区法院参观学习。所到法院都给了我们较热情的接待和无私的帮助。3月11日,我们在东营中院参观学习时,另有安徽省高院、江西抚州市中院、黑龙江省鹤山市兴益区法院的领导也来该院考察学习,据东营市中院办公室董副主任介绍,这几年东营中院共获得了各种荣誉200多项,2008年他们共接待了180多个法院参观,成就确实非同一般。通过座谈、听取介绍、实地参观,近距离感受到山东法院科学高效的管理和高档次、高科技含量的审判办公设施。这些法院的成就不仅给了我们感官上的巨大冲击,也给我们的心灵予以震憾,进而引发了我们较深刻的思考。

    一、主要认识

    1、基础建设、物质装备已基本实现现代化。东营市中院、东营区法院,基本建设规模大、功能齐全,超前意识强,外观设计气派,内部装修考究庄重,既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庄重威严的个性化要求,又能较好地与其所在城区周边协调一致,使法院建筑成为一处亮丽的风景点。物质装备先进,办公自动化程度高,后勤保障有力,法院都有较高质量的食堂、图书资料室、健身房等实施。办公实现自动化,均建有局域网,所有大中小审判法庭都装有现代化的音响和电脑速记设备,投影仪以及监控系统。东营中院的局域网已与基层法院法庭联网,院领导能通过监控系统随时掌握各个法庭的开放情况,开庭、开会还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法官庭审时的言行举止,书记员的记录情况,一目了然。审判台上配备电脑,审判人员在审判位上可以查阅法律法规,还可以随时掌握书记员的记录情况,办公自动化程序很高。

    2、法院队伍素质高。所参观的三个法院均处于山东经济较发达地区,普遍存在人少案多的矛盾。东营区法院2008年收案8000多件,有干警136人,办案状元连续三年办案都在400件以上。威海市环翠区法院2008年收案近一万件,刑事案件有近700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近300件,只有三个法官办案,可见工作量之大。这些法院之所以能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取得好成绩,得益于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素质高主要体现在:一是学历高,人才济济。所参观的三个法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80%以上,东营区法院占91%,并且拥有一批硕士、博士等学历高、专家型法官。东营中院的院长王少南被石油大学聘为兼职教授。二是调研能力强。三个法院都把调研作为培养法院文化,提高干警素质的重要手段,大兴调研之风,真正形成了人人能著文、个个会调研的格局。定期出版调研刊物,如东营中院的黄河口司法、东营区法院的油城法苑等,办的质量都较高。每年都要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举办学术研讨会。威海市环翠区法院的“法官论坛”活动办得有特色,每次论坛都确定一个主题,邀请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研讨。有时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项论坛。还与威海市电视台合办法制栏目“法从生活来”,从与百姓切身利益有关的案例进行分析,既进行法制宣传,又宣传了法院,消除了百姓对法院的一些错误认识。三是职业道德教育抓得好。从我们所考察的法院法官身上体现端庄文明的修养,吃苦耐劳的精神,深厚的法律功底,足以看到他们抓队伍建设的取得成效。

    3、以制治院,司法管理规范有序。所考察的三个法院,共同的特性就是把法院的各项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制度建设强素质、激励人,促审判、保公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案、管院,制度齐全、严密,汇编成册,从审判业务到后勤管理,从司法行政到队伍建设,事事有规范,步步有规章,处处有制度,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这些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法官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践行“三个至上”的理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4、党委政府支持力度大。在参观学习中,我们强烈感受到一点,就是这些法院以其为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的成绩赢得了党政领导的认可,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地位和威信,真正做到了用有为争取了有位。党政领导对法院的重大问题非常重视、关心法院工作,尤其是经常保障足额到位,法院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经费都能保证。法院不需要担心经费的不足。

    二、几点体会:

   考察的目的在于学习,学习的目地在于提高。通过这次考察学习,我们看到了差距,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法院的硬件设施上,更表现在司法理念运行机制,精神状态,价值导向等软件上。我们认为在借鉴山东法院的经验时应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应准确定位自身的发展态势,学习要取长补短,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别人和自己。应该说,我院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也很有成效,通过抓规范管理,制度化建设,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都有较大的起色,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办案效率大幅提高,80%以上的案件在法定审限的一半时间内审结,执行工作也有明显的好转。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法院在人民群众和社会中的形象得到提升,但与参观的法院相比,我们应该承认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创新意识不强,办案效率有待提高,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还有欠缺,物质装备还需改善。这些都是短处,我们要借鉴先进经验加以克服解决。

    其次,应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法院发展。山东法院的经验告诉我们,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为,这个“为”不论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还是队伍建设,归根结底要体现在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上。万安虽属欠发达地区,但也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影响当地发展和社会的问题越来越多,万安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同样大有作为,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把握服务发展的大局,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同时,要注重做好审判的延伸服务工作,跟踪大局,主动出击,采取调查研究,走访企业机关,召开与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会,研讨解决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以积极主动的姿态,优质的司法服务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中展示我院的风采,体现审判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使我院步入在服务大局中发展,在发展中服务大局的良性互动轨道。

   第三,应抓好队伍建设的工作根本。东营中院及东营区法院和环翠区法院虽处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有着良好的经济待遇,但他们仍然把对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力克享乐主义,提倡理想信念、敬业精神,作为物质条件相对较弱的万安法院,要找准队伍实际,结合有效载体,磨砺干警吃苦耐劳,敢于拼搏的工作作风。要联系我院几年来各项工作快速发展,影响较大的现实,深挖精神内涵,激励鼓舞干警斗志,加大调研宣传工作力度,打造队伍建设文化品牌。在现有经费条件下,进一步加大投入,鼓励干警在职学习培训,适时组织干警外出参观学习,更新理念。积极为干警提供丰富多彩的业外活动,缓解干警压力,愉悦干警身心,培养出一支有万安法官精神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张武  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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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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