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立案疏导工作机制的现实意义

  发布时间:2010-09-05 20:29:58


    一、制定立案疏导工作机制的现实基础。 

    “我所说的是真的,如果你不信的话可以到我村子里调查”、“你看我这件事能有什么办法解决吗”……这些话对于长期在一线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及其工作人员来说并不陌生。当每个纠纷到达法院后,我国的民众还是希望法院能够主动出击,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而有些当事人可能并不想经历繁杂的诉讼程序,只是基于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权利救济方式的盲目而求助于法院。从一方面看,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开展能动司法具有相当广泛的群众心理基础。因为司法工作具有极强的技术性及程序性,普通民众对诉讼活动的认识几乎为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收入分配的不均、贫富差距的拉大、强弱势群体的差异等等都导致了社会矛盾的凸显,人民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越来越多的案件都集中到了法院,法官办案压力逐年增加,在目前案多人少的现状下如何改变以往的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便成为能动司法的现实基础。

    二、立案疏导工作机制的现实意义。

    能动司法成为当今法院工作的重头戏是顺应时代的要求,也是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方式。为实践这一重要方式,笔者所在的万安法院相应制定了几个工作机制:立案疏导工作机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审执结合工作机制、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等等。而其中的立案疏导机制作为第一道环节,它要求在立案审查时,对当事人的诉求予以梳理、引导,排除不属于法院主管的纠纷,分流属于法院管辖的诉争,指导当事人起诉,引导当事人选择解决矛盾的最佳途径和方式。不仅就几种常见诉讼风险的告知进行了明确、还规定了案件类型的疏导分流、划定了立案速裁案件的范围等等。立案疏导工作机制在为当事人找寻更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在调动社会其他组织参与解决纠纷,在给法院自身减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当事人方面来讲,立案疏导工作机制的开展为当事人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多种参考途径,让其能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最快速便捷的解决办法,同时也避免了纠纷进入到繁琐的诉讼程序,这不仅节约了时间成本,还省下了诉讼费用。而对那些只是来寻求法律帮助、并不想打官司的当事人来说,立案疏导工作机制也能为其理性地打官司预留思考的空间。另一方面,从中国国情来看,到法院打官司经过了司法程序总让人有些失面子,而通过立案前的疏导劝解、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的提前介入能够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防止纠纷的激化与升级,消除隔阂,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2、从法院工作来讲,案件类型的疏导劝解分流了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避免了法院大包大揽的局面;诉讼风险的告知使当事人对诉讼程序中存在的风险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避免了当事人败诉后对法院对办案法官的怨气,在某种程度上也为以后的服判息诉打下了基础;立案速裁范围的明确缓解了审判人员的压力,为审判人员处理复杂、疑难案件腾出了宝贵的时间;而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办案制度及立案过程的“三调联动”制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人员及组织的积极性,改变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在立案疏导劝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的交谈,告知他们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今后从事民事活动中的注意事项,在一定程度上还起到了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

    3、从社会层面来讲,人民法院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其担负的社会责任日益加大。而立案疏导机制作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项新举措能使法院工作由被动变主动,促进审判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期对司法的新需要、新期待;并可树立人民法院在社会大众心中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司法形象,促使法院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立案疏导工作机制的现实效果。

    从上述看立案疏导机制固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在司法实践也日益体现其存在的重要性。自万安法院该项机制实施以来,该院高陂法庭严格按照该项工作机制的要求在立案阶段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并向每位来法庭立案的当事人发放《院长寄语》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耐心地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及程序要求。同时法庭还确立了专人立案,立案人员对每一起纠纷都能本着诚心为当事人分析各种解决途径的利弊以供其选择。如在离婚案件中,对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会告知其前往民政部门办理;而对只为赌气前来起诉离婚的,立案人员能耐心地倾听,并对有过错一方当场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建议劝导其珍惜现有的家庭与幸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法庭在交警调解阶段即启动诉前三调联动机制,派出专人参与交警的调解,从法律角度提供调解建议以促成事故双方的和解;对于当事人双方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法庭能够充分当地村组司法协理员的积极性,将案件交由司法协理员先行调处,并对司法协理员实行一对一的法律帮助。通过以上措施的采取,上半年高陂法庭民商事案件的收案数比去年同期要有所减少,诉前疏导分流案件3件,而在已结案件中调撤率也高达69%,对于判决结案的案件,当事人也无一上诉、无一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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