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两个月的时间了。 那是我到法院担任书记员的两个月,那是逐步成熟的两个月,那是自我完善的两个月,也是在学习中完成一次蜕变的两个月。
在很多人的眼中,法院书记员的工作就是机械地填写材料,单调地作着记录,枯燥地装订卷宗,以及麻木地整理资料。这也许是缘于人们对书记员这一职务的偏见,或许是书记员这一职务本身带给人们的印象,当然,这无可厚非。
我,起初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来到一偏远山区的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然而,两个月的时间,使我化蛹成蝶。
法院能够圆满地完成一次审判任务,书记员的角色必不可少,有时甚至举足轻重。从立案伊始,就必须熟悉案件的性质,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以及审判员的工作思路等情况,因为每一个案子背后都有着与其他案子明显不同的特点,如若千篇一律机械地运用同一种模式去运作,很有可能会违背最初立案的意义,甚至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严重后果。惟有认真把脉,方能准确确诊,才可积极治疗。
大山里的人们鲜有接触法律,对法律知识的熟知程度还比较低。相当一部分人听到法庭两个字,就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在他们的骨子里,走进法庭对簿公堂是件并不光彩的事情,以为来到法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而他们一到法庭,最先接触的往往就是书记员。对于这些人群,书记员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向他们详细地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认真地给他们说明情况,耐心地与他们解释疑问,让他们感觉到,法庭并非冷漠无情,从心底和他们沟通,把大小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和谐,需要用“心”去铸成。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让我对书记员本身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一次简单的笔录其实并不简单;一个轻松的电话其实并不轻松;一份多余的关注其实并不多余。作为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书记员的工作远非易事,当好书记员这一角色并不轻松。
于是,我努力地使自己尽快融入其中,细心地把握每一个过程,在学习中成长,在蜕变中飞舞。
六十天的时间足以造就一个人对他所为的工作的态度,每天的故事不尽相同,但对工作的态度依然,对工作的感情不变,把每个案子都当作与自己的一次对话,用心去品读那些文字背后的内容。
我的书记员的角色依然是人们眼中的那般乏味,依然是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
角色的掌控,需要与整出戏相配合,相得益彰,方能完成一次美丽的谢幕。当然,两个月的时间还不曾带给我这个角色全部的精彩,在随后的角色里,任重道远,丝毫不敢有半点大意,还有更多次的蜕变等着我去演绎。
努力与学习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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