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对分离

  发布时间:2011-08-24 10:44:34


    曾经,离婚对于我们是特别惊天动地的一件事;曾经,离婚对于我们是特别灰色的一件事。简单的两个字,标注了几乎整个人生的失败,意味着毁灭般的忧伤和疼痛。但是今天,当人们不得不分离,我要对你说:高高兴兴离婚去。 

    现代社会经济生活飞速发展,人们各方面的观念不断更新,对生活质量要求更高,对婚姻生活的要求也是如此。因不满于不如意的婚姻,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笔者所在的法院每到年终岁尾,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人特别多。笔者审理过很多离婚案件,看到曾经相亲相爱的一对在庭里庭外吵吵闹闹,争小孩、争财产,一个不让一个,我的心情好沉重、好沉重……

    原告胡某经媒人介绍与被告刘某相识,后办理结婚登记,生有一女一子,婚后两人经常吵口打架。在儿子在一次意外中跌死后,原告认为被告未尽到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责任而诉至法院。案件到了我的手中,在庭前庭后,我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两个人都认为双方无法再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是对于小孩的抚养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两人的态度非常生硬,见面说不上两句话便吵个不休,谁也不让谁。胡某坚持女儿要归自己抚养,刘某每年只能在胡某及其家人的同意下探视女儿一次。刘某则认为自己作为母亲,随时有权利探视女儿,双方为此吵来吵去互不相让。特别是为了儿子的死,双方都很悲伤,但又互相埋怨,互相指责。

    他们在开始的时候应该也是互相爱着的吧?在爱的时候好好相爱,在不爱的时候干脆利落地一拍两散,不纠缠也不埋怨。我想这才是对他们死去儿子的最好的安慰吧。

    原告谢某也是经人介绍相识与被告肖某结婚的。结婚后,谢某不愿整天脸朝黄土背朝天在家刨土过日,在丈夫家居住的时间很少,双方经常为此争吵,谢某认为肖某对自己关心不够,不顾已怀有七个月的身孕,坚决要与丈夫离婚。肖某也同意与谢某离婚,但是肖某要求小孩出生后作亲子鉴定再决定是否支付抚养费,并说如果谢某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则谢某要返还自己为结婚所花去的彩礼一万多元。双方没有多大的争吵,但是也是互相指责各自的不是,肖某还要求小孩出生后作亲子鉴定,这很伤谢某的心。

    婚姻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你原有的生存状态,接受一段婚姻,就意味着接受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种方式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在于它是否合乎你的理想。如果回答是NO,那么结束也未尝不是一种更好的选择。谢某正是如此,婚前做女儿与婚后做人妻子的差别让她适应不了,她又不想做改变,如此与丈夫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我们应该学会用公正和冷静的目光审视婚姻,而不是迫不及待地否定曾经的爱人。而当所有碎裂的疼痛都被人性的宽容隐藏,世界变得如此美好。一起分享席慕容的这句诗吧:若不得已分离,也要在心底存着感谢,感谢他(她)给了你一段回忆。

    每段失败的婚姻背后,都不可避免地有泪水和伤感,重要的是我们能以理性的态度面对。正如亦舒所说,婚姻是一个人的际遇,有就有,没有就没有,绝非忍耐或勉强能够修成正果。属于你的,终究会来;不属于你的,让它走。

    一段感情的结束,并不代表整个人生的沉寂;所以,让我们笑对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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