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的诱惑

  发布时间:2011-09-01 13:20:43


    上星期去深圳出差,堂弟送我一些热带水果,其中有怪味的榴莲、金黄的芒果。

    因为从前吃芒果有过敏,所以尽管我很喜欢芒果芬芳的气味、甜滋滋的味道,但我还是忍着不吃,把这一大包芒果送给了亲戚,自己只留三个,只为闻闻它有特有的香味。因此一个星期来家里充满了芒果的味道,令人心情舒畅。芒果放了一阵子,就渐渐发黑,其中一个我就扔到菜园里去作肥料了。还有两个也要变质了,怎么办?我想我很长时间没有吃过芒果了,吃一点应该会没事的,于是我把这两个芒果消灭了。哪知第二天晚上,我的脸就发红发痒,一个晚上也没睡好觉。第二天跑到医院,花了50多元医药费,还忍着痛打了两针,医生告之不能再吃芒果了。

    由此联想到在生活和工作中,有诸多事常常知道不能为,却老是禁不住诱惑,怀着侥幸的心理而为之,结果自食其果。我今天只是禁不住美食的诱惑,受了些皮肉之苦。联想到人在世上,处处充满诱惑,权利、金钱、美色等等,特别是一些有地位的人,面临的诱惑更多。远的不说,就拿我们法院办过的一些经济犯罪的案件来讲,这些被告人有很多是我们所熟悉的人。他们身居要位,或手中握有些特权,他们家庭经济条件都很好,别墅住着,小车开着,妻子儿女往往在一般人羡慕的单位上着班。他们不愁吃、不愁穿,又有地位,但却禁不住权利、金钱诱惑,因收受贿赂、或贪污公款等等原因而身陷囹圄,失去的人生最珍贵的自由。有些人经不住如此大的落差,结果郁郁寡欢,得病身亡,给亲人留下了不尽的悔恨。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各种各样的诱惑如幽灵一般在每个角落游荡,我们作为法官,手中掌握着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要坚守住自已的精神家园,在内心筑起牢固的防止诱惑的隔离墙。面对扑朔迷离、似是而非的案情,作为法官,要运用自已的智慧去荡浊扬清、惩恶扬善。在唇枪舌剑、各执一词的庭审中,作为法官,应做到不偏不倚,公正裁判。 我今天记下这段文字,并记住古人的一句话“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以此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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