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赖”的出现却给你当头一棒,原来“赖”也成了一个时代的“文明”。他们背负“沉重”的债务,却又能对此如此的轻描淡写,不屑一顾,光鲜亮丽的穿行于各大城市, 而似乎“赖”也成为标榜其“成功”的一种标签。而高消费、出国旅游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因此社会上也常流传着“这年头,欠钱的都是大佬,拿他们真没辙。”真的是拿他们没辙吗? 老赖的行径,冲击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传统,是对诚信的公然践踏,更是对法律的藐视,是法律信仰的缺失。“老赖”正是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诚信体制的不健全,让他们有机可乘。但值得庆幸的是,当前正是一个执行规范的年代。2014年全国各地法院开始曝光“执行失信黑名单”,对“老赖”开予以重拳出击,不再是“不痛不痒”的隔靴挠痒。2014年10月30日,江西也发布了“诚信红黑榜”,奖惩分明,严惩老赖。从这次公布的“红黑榜”中看到,江西五十铃发动机有限公司、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进入红榜,廖石花、章主恩等13人进入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榜。而失信被执行人也将被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从这些措施来看,无疑都与老赖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对其生存空间的进一步压缩。这也许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曝光”不是目的,只是手段。通过这一系列的“曝光”行为, 晒出“红名单”,传递榜样的力量,倡导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观;而曝光“黑名单”,则进一步加大老赖的失信成本,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倒逼老赖自觉履行义务。让守信者畅通无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然而,曝光真的能让老赖这一群体“见光死“吗?诚然,曝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督促老赖自觉履行义务的作用,但是最根本的还是要尽快建立完善的诚信体制,培育公民“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内心确信,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治力度,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此外,还要营造一个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恰好刚落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给社会释放出积极的正能量,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不仅提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更要提高“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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