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牌”法官与 “飞鸽牌”法官

  发布时间:2014-11-10 10:56:51


    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南省尉氏县张市镇考察时,面对围坐的乡镇干部曾说,有两类人要重视:一是本土“永久牌”,另一类是流动“飞鸽牌”。对于基层法院来说,同样存在这两类法官,而面对“案多人少”的基层司法现状,面对“法官流失”的基层法院困境,如何正确看待与对待这两类法官尤为重要。

  在我国法官队伍中,基层法官的比重最大。据统计,人民法院90%左右的案件在基层,80%左右的人员也在基层,可以说基层法官处于基层司法的最前沿,扮演着法律纠纷解决、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的重要角色。对于本土“永久牌”法官,其户籍在基层法院所在的区县,正是基于对故土的热爱,他们才甘于投入家乡的司法建设。而对于那些交流到当地任职的“飞鸽牌”法官,其流动性较强,但他们能带来新的血液,同样可以为基层司法的推进出谋划策。像笔者所在的贫困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正面临着“人才数量偏少,高端人才匮乏,高层次人才难引进、留不住”的尴尬困境,所以笔者认为,引进“飞鸽牌”法官不可少,但培养“永久牌”法官同样重要。

  第一,要从基层法官的选任入手。基层法官既要注重法学理论的考察,还要强调具备基层司法经验,特别是要熟悉当地人文风俗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所以,在招录基层法官之时,要在基本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加强人文风俗方面的考察,使基层法官队伍招录较多的“永久牌”人才,使其更快地投身乡土司法建设;同时,那些对户籍或者文化背景限制较少的职位,要更多引入“飞鸽牌”人才,使法官队伍的“排列组合”更加科学与合理,防止基层法官因“人情”、“人缘”等因素对地方司法带来负面影响。

  第二,加强对基层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对“永久牌”法官的教育。他们敢于扎根基层实属不易,时间一长,可能理想信念或者宗旨意识有所懈怠,这就需要时常敲打,及时提醒,让他们思想上认识到做法官的重要性与责任感,从而增强他们服务基层司法的信心与决心。另一方面,对于“飞鸽牌”法官,更要开展具有地方特点的能力与知识培训,使他们多磨炼多接地气,既能将自己的先进知识带过来,又可以因地制宜,为本地司法建设出谋划策,添砖加瓦。

  第三,要加强对基层法官的保障力度,建立合理的基层法官的流通渠道和激励机制。“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对于“永久牌”法官,既要开展在一定区域内的异地交流,使“永久牌”法官插上“飞鸽牌”翅膀,使他们能去更高的平台锻炼与发展;同时,对于那些甘愿在本土工作一辈子的“永久牌”法官,要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与经济待遇,制定科学而规范的法官轮换制度和激励机制,以保障他们为民的劲头更足更实。对于“飞鸽牌”法官来说,要下大力气爱才、育才、留才、用才,采取各种保障措施将“飞鸽牌”法官留下来,为我所用,保证基层司法队伍始终保持更强、更有动力的血液。

  古人云:“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不论是“永久牌”法官还是“飞鸽牌”法官,都是各有所长,亦有其短,只有取其长,补其短,才能树立好基层法院在百姓中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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