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爱送到家

  发布时间:2015-06-01 15:58:34


    2015年5月27日傍晚时分,天色刚刚暗下来,万安县人民法院涧田法庭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双手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走进了涧田法庭。走近一看,乍然想起一个多月前见过这位老人。他是涧田乡小陈村的一名村民,年纪已过七旬,精神意识有时不清楚,腿脚行动不便,也是一名烈士家属,育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一个月前,正值春耕播种季节,这位老人来到涧田法庭,说想状告他的儿子,要求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并陪同他去万安县城看病治疗。法庭乐法官考虑到父子亲情溶于水,觉得双方达成和解才是解决这一纠纷的最佳方案,就立即联系了小陈村村委会、涧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老人的儿子。老人的儿子来到后情绪比较激动,说“老人年轻时一直都没有管过我,现在老了还要我来赡养,实在没道理。”于是老人与老人的儿子争吵不断,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乐法官见状随即把老人的儿子叫了出来,单独做老人的儿子的工作,细心劝慰他,“即使你的父亲之前纵有千般不是,他也是你的父亲,血溶于水的亲情不可分割。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为人子女应该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最终在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庭的共同调解劝说下,老人的儿子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但现在正值播种季节,实在抽不出时间陪同老人去万安县城住院治疗,会出钱雇人陪同老人去县城治疗。

    为何一个月之后老人家又来到法庭?是与儿子之间又发生了什么矛盾?乐法官心生疑虑。经过详细询问得知,老人想出门理了个发,但是因为腿脚不便,从早上吃完早饭出门拄着拐杖一路走到涧田圩镇已近下午2点半,忙完天色就临近傍晚,难以回家想在法庭大厅借宿一晚。法庭干警考虑到老人已过七旬,身体又不是很好,晚上乡下气温偏低,向领导请示同意后,决定由法庭干警陪同用警车护送老人回家。在车上,乐法官询问了老人的病情,得知前不久在万安县人民医院住院两天,也检查出了些问题,只因岁数太大无法进行手术。一路上,乐法官向老人询问家里情况以及家里的具体地址,但是他都不是很清楚,只好一路问路一路护送,把老人安全送回了家,老人下车时,双手紧握住乐法官的手,含泪感谢法官的帮助。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中华民族以尊老爱幼为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人至晚年,身体脆弱,需要子女的关爱,但愿天下老人都能在子女的关爱之下尽享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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