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新到万安县法院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08 08:17:37



  万安法院网讯 5月6日,江西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建新深入联系点吉安市中院、万安县法院,实地了解法院“作风转变年”活动开展情况,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王建新仔细听取了市中院和万安县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联系点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为这两个法院重视活动的开展,活动稳步推进,取得了成效,促进了工作。

    为进一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王建新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学习教育。这项活动是法院改进司法作风,强化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效的载体,对于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都有重大的意义,要把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摆在一个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二是要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领导的行动就是无声的命令,做到以身作则,不令则行,因此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示范作用。群众看领导,党员看干部。领导带头做好示范,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方法。三是要坚持问题的导向,狠抓整改落实。要着力解决“六难三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司法不公、执行难、执行力度不大的问题,加强司法良知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扫除司法腐败。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进各项工作抓好落实,确保不走过场,要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四是要坚持开门纳谏,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要真心实意发动群众,不搞形式主义,征求群众的意见,确保干部群众敢提敢讲,要让他们打消怕得罪人的顾虑,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要多方面地征求意见。对收集的意见要分门别类,逐步进行梳理,并且以此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的依据,作为写剖析材料的一个重要的素材。要打消顾虑,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大家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红红脸,出出汗”。五是要坚持教育活动与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得好不好,最终是要法院审判各项工作成效的优劣来衡量的、检验的。开展好这个活动的目的就是改进司法作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同时,要按照最高院提出的要求抓好“四个从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

    吉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清泉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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