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讯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统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一年来,受理案件2012件,结案2377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8.7%和55.1%。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建平安万安。审结刑事案件103件142人,判处罪犯141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净化治安环境,提升公众安全感。审结强奸、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诈骗、盗窃等案件46件67人。针对涉毒案件上升趋势,依法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审结涉毒犯罪案件8件12人,3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集资诈骗案件4件5人,对集资诈骗2300余万元的被告人刘莉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受贿案件4件15人。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件7人,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定性准确、量刑公正、程序合法。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15件,对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全年审结的刑事案件无抗诉、无改判。
二、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审结民事案件1216件,标的额1.41亿元。依法审理买卖、借贷、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以及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制裁违法违约,倡导诚实守信,弘扬社会公德,促进社会文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369件,标的额9031.7万元。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81件,标的额830.28万元。妥善审理住房领域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商品房预售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82件。妥善审理家事纠纷,倾力做好调解工作,力求“案结事了人和”,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21件,其中,调解、撤诉占五成。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树立执行权威。受理执行案件658件,结案1017件(含旧存),同比分别增长40%和334.6%;执行到位标的额1982.4万元,同比增长170%。过去的一年,县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强化执行措施,用好网络查控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抓好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一年来,采取搜查措施13次,限制高消费459人,限制出境4人,司法拘留15人,拘传43人。496人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法院网站、微信、微博、江西“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持续曝光。按照全省法院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和“冬日融冰”系列专项行动,形成打击“老赖”的持续高压态势,有力地彰显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诉讼服务提速升级。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解决好群众关切的问题。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抓好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将可公开的案件信息对接吉安电子法院网,供当事人网上查询,诉讼服务开启e时代。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方便群众案件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投诉建议。强化行政审判的监督职能,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审结26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3件,确认违法1件。建立申诉信访管理系统,实现涉诉信访网上管理、网上传输、网上查询。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11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7.1万元,为12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5.5万元,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切实完善审判管理,案件质效稳中有升。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机制,以科学的管理促进审判执行公正、高效。加强类案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同案不同判,提升司法公信力。抓好案件回访,每月随机抽查案件,回访当事人,促进办案公正高效廉洁。强化沟通协调,就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调取、财产保全、文书送达、诉调对接等问题,与交警部门召开座谈,形成会议纪要,提升该类案件的办案效率。一年来,办案潜力进一步释放,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结案数同比增加844件,上升55.1%,结案率提升至92.5%,上升了19个百分点。加强审判监督,做好申诉复查、再审申请审查工作,健全防范和纠正错案工作机制,复查申诉案件2件,审查再审申请1件,决定启动民事再审程序1件。
六、不断深化公开民主,增进司法公正公信。实行网上办案,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实行信息化管控,实现“全程留痕”。案件流程信息同步在吉安电子法院网公开,方便当事人查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574份,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04件121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4.4%和47.6%。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对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改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通微信公众号,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讲等普法宣传活动,在各类媒体发布普法稿件190余篇,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七、坚持从严治党治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强化宗旨观念。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选派干警参加法官学院培训27人次,参加各类培训讲座216人次。以学术调研提升法官理论水平,全院8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其中2篇在全国评比中获奖。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干警学党章、学条例,做纪律和规矩上的“明白人”。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强化底线思维和自律意识。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促使干警严格自律。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1名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名干警进行了谈话提醒。
过去的一年,县法院有4个集体、6名干警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被评为“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全市法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刘俊明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彭晨被最高法院新闻局评为“全国‘两会’舆论引导工作先进个人”。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集中表现在:受理案件数逐年增加,审判执行任务越来越重;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仍然不高,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举措不多;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多元化,创新理念、服务发展、司法为民的举措和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少数干警进取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等等。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县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审判职能发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万安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预见性,主动强化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完善多元化解纷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紧抓执法办案。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强化审判监督,健全绩效管理,促进审判公正、高效。推进执行过程智能化、执行工作规范化、专项行动常态化,综合施策,迎难而上,千方百计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三、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强化担当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工作,使各项改革既符合上级精神和要求,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真正起到推动和促进工作的良好效果。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折不扣实行网上办案,加快网上办公、网上诉讼服务等业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补齐短板,奋力赶超,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的功能配置,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五、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总体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提升队伍精气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机关。加强作风建设和形象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规章制度,严明纪律作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警队伍。
六、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主动性,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广泛听取和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着力抓好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新的一年,县法院将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万安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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