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万安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大米加工设备一批,起拍价26.63万元。
标的设保留价,有关标的详情另见拍卖资料。
二、拍卖时间、地点:于2013年8月9日上午10时在万安县教育宾馆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展示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至2013年8月8日下午17时止。
四、报名须知: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在报名期内到吉安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等事宜,并缴交报名资料费500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竞买保证金缴入开户单位:万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万安县支行,帐号:36001456500050002523(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到帐)。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帐后,由万安县人民法院确认其竞买人资格。竞买成交,其保证金转抵成交款,竞买未成交,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联系人:
吉安市金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796—8225789 13307065998黄先生
吉安市金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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