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单位考评组领导到万安法院检查指导精神文明工作

  发布时间:2009-10-27 09:00:32


    万安法院网讯 9月16日下午,吉安市文明办蔡副主任一行在万安县文明办同志的陪同下到万安县法院检查指导精神文明工作,实地考察了法院的院容院貌、硬件设施,认真观看了该院2008年的文明单位工作光盘,听取了该院院长张武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汇报。

    考评组领导肯定了该院在创建省级精神文明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对万安法院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更好开展的做法表示了肯定。 

    万安法院曾获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在创建2008年—2009年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该院周密部署、下发了专门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院领导带头做好创建工作,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立足法院工作职能,坚持“三个至上”原则,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和“文化育人、文化兴院”的发展理念,,以“三调联动”为切入点,和谐司法、文明司法,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同时积极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体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围绕“忠诚求正、务实创新”的院训,万安法院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坚持积极加强精神文化、业务文化、规范文化、廉政文化、物质文化和服务文化建设,在队伍建设、司法行政管理等各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抓好法院“软、硬”件建设。 

    近几年,该院每年都审理和执行了近二千件各类刑、民、商案件,忠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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