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09-10-28 09:30:32


    万安法院网讯  自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万安县法院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第一要义的指导方针,始终把提高法官素质作为落实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的前提,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创新学习方法、创新自选动作,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现实问题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发扬党内民主与贯彻集中相结合,指导法院各项工作务实开展。  

    首先,在全院范围内要求全体法官、尤其是党员法官要学好两个读本:《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专著摘编》,以及胡总书记等有关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全院大会集中学、各支部分组学、党校讲师授课学、走出去向兄弟法院学、主动学与被动学相结合,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与审判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做到组织到位、思想到位、监督到位、宣传到位.克服金融危机,更好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其次,认真编印好万安县法院内部资料《法官论坛》、工作简报、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开展好复杂的案件判前集体会诊,简单案件调解第一原则,要求全体法官做时代进步的知识法官、做国际金融危机的权威法官,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全体法官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内涵有了深入了解,法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责任心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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