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2009年1至11月案件质量评估报告显示:受理行政争议案件30 件,与去年同期相比8 件上升275 %,审结30 件,审结率为100%,其中:判决9件、裁定21件,驳回起诉1件、准予撤诉20 件,撤诉率为 66.7%。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0 件,与去年同期相比162 件上升17 %,审结190 件,审结率为100%,其中:裁定准予执行145件,不予执行9件,终结执行36件。这是该院今年以来行政审判坚持“畅通渠道、平等保护、注重协调、案结事了”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万安法院始终将行政审判作为疏通党群、官民矛盾的“减压阀”,主动与政府及各行政执法单位联手,形成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畅通行政诉讼渠道,注重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消除畏难情绪,增强为县委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依法及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不随意限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额外增加受理条件,杜绝“门难进‘问题。该院对于上级法院指令由其管辖的案件都能及时受理。
二是平等对待诉讼主体,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内,判决撤销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及确认被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6件,裁定不予执行9件。
三是加大行政审判协调,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将协调、和解机制贯穿行政审判的庭前、庭中和庭后全过程。对于涉及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政策,或者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的案件,院长、主管院长亲自挂帅,积极争取县委和政府的支持,形成协调、和解的合力。今年仅审理涉及征地、动迁的行政争议案件就达15件,其中有13件系2002年旧城动迁遗留的历史问题,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充分运用协调、和解的沟通平台,使征地、动迁对象怨气得以消除,最终以撤诉方式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四是主动建言献策,不断拓宽延伸行政审判的服务空间。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口头或书面改进意见和建议。县委、政府在为县域经济发展出台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研究论证邀请法院参与时,都能及时派员参加,主动提供司法意见和法律咨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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