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确实开展好“能动司法、为民服务”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司法形象,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庭设立速裁庭,由法院立案庭组织实施,由负责立案的法官兼任速裁庭法官,该庭充分发挥立案庭法官熟知当事人诉情、了解当事人诉讼心理等优势,及时抓住最佳时机进行速裁,对符合速裁条件的,迅速与被告方联系,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调解,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关系比较明确的简易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速裁案件可以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调解不成的迅速移送到相关业务庭审理。 万安法院速裁庭一经成立便成功调解两起案件,尽可能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充分体现了“亲民、便民、惠民”的为民服务的司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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