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全力推进能动司法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0-06-11 09:43:08


   万安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万安县法院科学把握人民法院在整个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定位,全力推进能动司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一、规范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流程。一是建立立案疏导机制,在立案审查时,对当事人的诉求予以梳理、引导,排除不属于法院主管的纠纷,分流属于法院管辖的诉争,指导当事人起诉。二是向当事人发放“院长寄语”,引导当事人选择解决矛盾的最佳途径。三是设立速裁庭,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关系比较明确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启动速裁程序,即审即结,1—5月份速裁结案19件。四是设立法务室,在全县四个法庭辖区内选择相对较中心的乡镇设立法务室,一方面有利于司法协理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另一方面较好地减轻群众诉累,节约诉讼成本,最重要的是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加强判后答疑工作,进一步做好辩法析理,释疑解惑工作,让当事人赢得坦荡,输得明白。  

    二、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坚持便于群众诉讼和法院办案的原则。从全县十七个乡镇场及社区遴选了148名司法协理员,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协助司法、监督司法。充分发挥协理员与当地群众同生产、同生活,知根知底,便于沟通的优势,有针对性的做工作,尽力化解矛盾纠纷。今年1—5月份,司法协理员参与调解案件105件,成功调解70多件,最大限度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创新调解方式。运用五步调解法,加大调解力度。第一步诉前导流法,将一些基于地缘、人缘特殊关系的案件引导给基层调解委员会调处;第二步立案指导法,通过立案,宣讲法律,对不了解法律的原告相关诉求予以释明,修改不合法的诉求;第三步应诉释明法,法庭派员在送达文书时向被告释明原告的诉求,让被告知晓纠纷的性质,以便有的放矢做好答辩工作,同时为被告口头答辩做好记录,在被告基本同意原告诉求的情况下,通知原告到庭,趁热打铁做好双方和解工作;第四步开庭明辩法,通过庭审,让双方明白纠纷性质、起因、双方责任等。在此基础上,法官向双方释法并适时提出二套调解方案供其参考;第五步宣判前调解法。1—5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超过55%。  

    四、落实大信访,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加强涉诉上访化解机制和法院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首先,狠抓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通过坚持民事案件调解制度、努力形成息诉止争的氛围;通过坚持案件质量检查制度,确保案件质量;通过坚持法官判后答疑制度,促成办案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其次,创新工作举措,从根本上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从抓苗头、抓源头、抓排查入手,加强法院各部门联动,强化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联系配合,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下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采取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司法救助等措施,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五、进一步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倡导人民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办好人民法院网站,借助院长信箱、审务公开、以案释法等栏目,做好法院宣传工作;拓展外部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充分发挥庭审功能,扩大社会效果。坚持公开审判制度,注重选择典型案件,有代表性案件,社会关注的案件等,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四个法庭坚持巡回办案,深入农家、田间地头开庭审理案件,加强普法教育,扩大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万安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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