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7月21日,江西省高院在星子县召开了全省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全省十三个基层法院参加了会议。万安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点法院,代表吉安市法院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与其他联系点法院进行了经验交流。 2003年开始,万安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了“打造铁案工程和人民满意工程”的工作思路,确定以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为突破口,建立对各类案件进行质量监督的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到机构和制度到位并重,确保评查工作有效运作,常规评查与重点评查并重,实现评查工作全覆盖,反馈与申诉并重,实现评查人与被评查人的良性互动,在很短的时间内使案件评查工作迅速走上日常化和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
2009年下半年,万安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在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要从立案、审判、文书制作、执行到卷宗归档进行全程监督;对查封、扣押、拘留、罚款及鉴定拍卖、评估进行动态同步监督”的工作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构建案件管理新机制,在总结前几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基础上,将案件质量监督的关口前移,出台了《万安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赋予审判监督法官更多的职能,由以前的审后监督改变为审前、审中、审后监督与回访当事人相结合的方式,规定对案件实行立案检查、审判检查、执行检查、庭审检查、旁听合议检查和评估、拍卖、重新鉴定检查,对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中进行同步监督,规定绝大多数案件的裁判文书在送达当事人之前须送审判监督庭先行审查。
在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中,万安法院不断强化成果转化,扩大评查工作成效。针对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实际出发,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审判、执行工作方面的规范性制度,使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各类案件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万安法院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各类案件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进一步增强,错、漏字基本杜绝,案件差错率明显下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心态进一步调整,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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