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三大理念推进能动司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0-09-10 10:29:26


    万安法院网讯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人民性是我国各级法院的根本特性,法院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要看人民的基本权益是否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在为民司法工作中,万安县法院着重于“能动”上下功夫,找准为民服务的切入点,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为民司法模式,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探索适合基层法院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渠道。

    以无诉为能动司法总目标,积极构建社会和谐氛围。今年,万安法院党组提出打造无诉村的司法理念,倡导诉讼最高境界就是“无诉”的新思路,用能动司法力求“无诉”的理念统领全体法官思想和行动,更加注重人民服务功能,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一是院长寄语让当事更好的选择矛盾解决方式,劝导当事人理性诉讼,以免诉讼加深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从当事人走进法院或法庭要求立案时,都会收到立案庭法官的一份院长署名的“院长寄语”卡,通过院长深情的感谢话语和真挚的引导,让当事人慎重打官司,可以劝导一些因冲动而盲目诉讼行为,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二是立案疏导分流,由立案庭资深法官在立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轮诉前调解,通过辨法释理,让当事人明白和了解案件的法律关系和诉讼的价值,初步判断诉讼的合理性,减少不必要的进入诉讼环节;三是在征得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及时启动“三调联动”,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由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和相关部门或机关的工作人员加入调解队伍,多方做工作,让案件得到较快捷的调处,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主动为能动司法主抓手,找准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一是从我国国情民情出发,结合目前社会矛盾性质和特点, 以国学理念指导法官依法办案、依伦理处事,事事处处加深对自身职责的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让法官在政治、理论、感情同中国初级阶段的国情相认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主动走出法台,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从院领导到一般法官,今年,万安县法院积极实施法官“四进”活动,进企业家、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通过巡回办案、车载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找准基层矛盾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将审判职能前移,将调解方式前置,在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司法实践上实现了新的转变。

    以联动为能动司法助推剂,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司法”服务体系。一是在建立了以法院为中心、以50个法院驻村居法务室为分支的纵向司法平台;二是建立了以法官为主导、以25名人民陪审员和148名司法协理员为补充、以社会相关部门为联动的较完整人民法院横向司法服务网络;三是建立了从立案到审判、执行的调解优先、三调联动、五步调解工作模式,建立了立案疏导分流、诉调对接、调判结合、审执对接、执行联动的法院工作机制。四是落实法官定时到法务室驻村调解纠纷、办理案件机制实现群众诉讼由法院解决转向法院与具有群众性质的司法协理员共同解决,百姓有纠纷可种随时向所在村司法协理员反映,由司法协理员先行调处,或与法官一起进行诉前调处,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努力构建和谐村组。

    三大理念的贯彻实施,增强了司法实效性、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使法院调解案件多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少了,自动履行的案件多了,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少了,当事人服判息诉率高了,上诉率低了,真正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了法院工作与群众需求的双赢。

    截止8月底,万安县院今年启动三调联动入村调解和诉前调处案件189件,共立案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74件,与往年相比,社会纠纷多了,但法院立案受理案件数却少了27件,同时,案件自动履行率达28%,较好的减轻了执行压力,增进了群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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