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再出新规

  发布时间:2011-08-09 13:21:03


    万安法院网讯 8月8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在继年初制定的《调研宣传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后,又出台了《关于加强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推动该院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良性发展。

    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全面落实了任务,强化了责任。要求院领导带头搞调研,院领导要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和一篇宣传文章,在编干警应完成院里规定的上稿任务;调研宣传信息工作成绩作为提拔、交流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通过不断增强干警的调研水平和各方面的综合能力,促使其做一名既能开庭办案,又能研究创作的智慧型法官。为此,该院还成立了法院文化研究会,依照章程开展学术研究等活动。

    该意见为调研宣传信息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设置了奖惩机制。明确规定建立调研宣传信息专项经费,为法院文化研究会会员配备摄影和笔记本电脑等必要工具,为其写作和外出采访提供时间和交通等便利;制定了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奖惩办法;设立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奖,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前五名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未达标的部门和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优秀的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要给予重奖,激励大家多学习、多研究、多写文章。对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的绩效分值。

    该意见还为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建立了严格的督查制,实行每月例会制、每月通报制。法院文化研究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成绩,开展经验介绍、业务培训等活动;不定期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会议,讨论分析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要点、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措施;每月通报部门及个人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完成情况,并按人均上稿数对部门进行排名,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位的部门负责人要在例会上进行表态性发言。 

第1页  共1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