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四项措施促发展提升

  发布时间:2011-08-25 09:26:01


    万安法院网讯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结合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多措并举,有效推动法院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通过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来提升审判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立案庭每月对审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较好地解决了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决等问题,杜绝超办案;完善裁判文书领导签发制度,所有裁判文书除调解书和撤诉裁定书外,须报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通过后方可下发,改变了过去由庭长直接审签法律文书的做法,使法律文书的审查增加了一道关口;完善案件质量每月通报制度,对各庭所办案件质量、上诉及上访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使每位法官心系案件质量弦;完善上诉案件跟踪制度,考查主审法官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说理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上诉案件,对上诉的案件,从收到上诉状起,主审法官必须全程跟踪,及时与上诉人进行沟通,做好上诉人的判后答疑、息诉息访工作,并随时与上诉法院保持联系,做好案件材料的递送工作,保持与上诉案件承办法官的互动,做到全程服务;完善错案问责制度,将对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实行责任追究,一查到底。由案件承办人写出书面剖析意见,交院纪检监察室进行督查,视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并记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抽调业务功底扎实的法官组成评查小组,实行全面评查与重点抽查的办法,确保所有被评查案件的评查结果客观统一。评查小组成员对评查范围内的案件逐一评查,填写案件评查登记表,根据《万安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评定出合理分值,并依此将案件确定为差错、不合格、合格、优秀四个评级,建立评查案件书面档案。对评查为差错的案件,逐月进行通报,由案件承办人作出书面解释。

    通过树立公正廉洁形象来提升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党组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政务、审务工作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不断提高党组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的生命线,以落实“五个严禁”为重点,通过开展廉政教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等措施,狠抓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同时,该院在资金不宽裕的情况下,将审判员以上的法官送到国家法官学院、江西省高院等地方学习,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以增强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判决说理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通过强化内外监督来提升司法公信力。对内从该院各部门法官中聘任了10名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兼职廉政监督员,协助院监察室开展干部的日常廉政教育;对所在庭室干警的执法办案等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干警有不廉洁苗头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或监察室反映,以及时制止和纠正;监督所在庭室干警和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省、市纪委和上级法院制定出台的廉政纪律和规定的情况。对外从当地人大、政协、纪检等党政机关和群团、外来企业,以及社区群众中聘请10名同志为司法监督员,聘期五年,重点监督法院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公正司法的情况;监督法院工作人员审判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法院反馈信息等。此举有力地促进了干警廉洁自律、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提高了审判质量,规范了执法行为,司法公信力得到极大提升。

    通过坚持能动司法来提升司法为民能力。万安法院借鉴陕西省陇县法院的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全县各个村(居)委会聘请了150名司法协理员,并成立了50个法务室,将司法触角延伸到万安的角角落落,增强了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启动法官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工程,通过提供司法求助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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