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法院贯彻学习立案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22 11:03:35



    万安法院网讯 5月21日上午,万安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贯彻学习立案登记制度,万安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敏华及立案庭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立案庭庭长黎莉主持。

    会上,首先由黎莉对本次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精神作了解读。随后,刘敏华就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度做了三点要求:一是立案庭全体人员要加强学习,吃好、吃透改革精神;二是明确立案登记原则和要求。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审查必须是依法由人民法院管辖的且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立案部门依法登记立案;三是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明力度。对起诉状内容欠缺或有其他错误的案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通过学习,参会人员对立案登记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立案登记制,从源头上消除“立案难”,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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