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6月2日,万安县人民法院采用巡回审理的方式,上门立案,现场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圆满处理了一起邻居间的义务帮工受害纠纷。 原告王某与被告肖某均系万安县百加镇九贤村村民,双方房屋仅一路之隔,两家平时关系一直较好,相互间偶尔有事也会主动上前帮忙。今年4月16日,原告王某看到被告独自一人在自家往厨房房顶搬砖头,出于好心,主动上前帮忙,用桶把砖头从地面搬厨房楼顶,第一趟搬了五、六块砖头,第二趟同样也只搬运了五六块,因天气炎热,加上原告本人伴有高血压,当原告走到二楼顶边缘时突然发晕,站立不稳,连人带桶摔至地面。后被送至万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诊断为左股骨折近粉碎性骨折、左髋粉碎性骨折、多个腰椎横突性骨折、肋骨骨折等多处损伤,花去治疗费163753.95元。住院期间,被告也多次前往医院进行看望,进行出院后,原告一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经济上和精神上受到重大打击,但出于邻居情面,原告又难以开口向被告要求赔偿。
6月3日,原告的丈夫张某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万安县人民法院窑头法庭进行咨询。法官在听取案件经过后,从法律的角度给予了详细的解答,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安抚受害者家属,法官当场决定启动巡回审理模式,立即开车前往原告王某家,在其病床前办理了立案手续。之后,法官找到被告肖某,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进行解释,告知其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要求被告尽最大能力给予原告经济补偿。被告肖某经与其在广东务工的爱人联系后同意给予适当补偿,但表示因建房家里也没什么钱。为让双方不因此纠纷产生矛盾,法官建议被告看在双方友好邻居的份上,向亲戚朋友借点钱。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被告与其父亲进行了电话沟通,其父要求一次性了结,于是法官又回头做原告工作,原告夫妇也同意一次性了结,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被告肖某向亲戚朋友借款20000元交到了原告丈夫手中,该纠纷成功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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