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小县城有这么一位好法官是当事人的福气。”当事人肖敬华如是描述自己案件的办案法官刘俊明。 “刘庭长给我们的感觉是在工作上铁面无私、两袖清风,但时刻为当事人着想。”同事们这样评价刘俊明。
“刘俊明同志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工作协调能力、纠纷调处能力等均是院里的一把好手,但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同志。”万安县法院副院长刘觉这样为下属点赞。
“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我没有干轰轰烈烈的大事,只是尽心尽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多为当事人着想,力求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刘俊明庭长对自己的法官职业是这样诠释的。他被当地人称为“黄牛法官”。
刘俊明
●万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1963年10月15日出生
●1997年选调至万安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在办案一线默默耕耘,年均办案数达一百三十余件,无一案件因为处理不当引发当事人涉诉信访事件的发生
●先后多次荣获万安法院先进个人、吉安中院个人嘉奖、吉安中院个人三等功、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勇挑重担
默默无闻挑大梁
自进入万安县人民法院以来,刘俊明始终是办案的中流砥柱。
他先后在几个乡间法庭和民一庭等几个部门任负责人或庭长,一些疑难杂案、难啃的骨头案他都主动揽到自己身上。
行政案件、民告官的官司,既要维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要协调好行政机关和政府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
其实,这类案件并不好办。
一方面,涉及老百姓的事均无小事,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让老百姓产生不满甚至对抗情绪,引发涉诉信访事件的发生。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协调好与政府行政机关的关系,兼顾行政机关的利益,也难以有效、妥善处理此类矛盾纠纷,更谈不上让案件达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因此一些法官不愿意审理该类行政案件。
刘俊明在行政庭期间,主动扛起大梁,将疑难复杂、难协调的行政案件揽到自己身上,合议庭的案件也主动请缨担任审判长。
他在努力做好老百姓思想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奔走于行政机关和政府之间,积极协调各种关系。
任职以来,他办理的行政官司大都达成平稳。
当地一位行政机关的一把手评价刘俊明:“他敢得罪领导,在法律面前不留情面,但他不是瞎胡闹,我们还是很乐意和他一道处理行政纠纷。”
○秉公办案
不怕被人找“梁子”
医患纠纷,不仅让医院头疼,法院审判也面临种种压力和困难。
众所周知,现在有些患方只要出现了医疗事故,就会通过设灵堂、堵马路、威胁、恐吓等非正常途径施压。
万安县法院每年受理的医患纠纷案件十几起,刘俊明都主动揽过来亲自办理。虽然诱惑和威胁常在,但刘俊明丝毫没有被这些外在压力所击退,他还经常与医院、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刘某的妻子张某在万安县中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跳楼身亡,因与院方就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刘某将万安县中医院诉至法院,认为医院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和保护生命安全的注意义务,要求医院赔偿20余万元的损失。
刘俊明了解案情后,多次召集当事人调解,院方认为张某生前在医院住院治疗是事实,但患者是一般病人,没有精神疾病或其他需要特别看护和护理的情况,患者在事发早上7时30分还买了早点,然后在医院散步、走动,还是步行至跳楼的地点即医院五楼,其跳楼行为突然。事故发生后,患者拒绝抢救,院方不具有管理或者护理上的过错,患者坠楼死亡的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因此拒绝赔偿。
刘俊明多次就相关的利害关系以及法律风险向原告释明,并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能不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
原告家属多次私下找到刘俊明,强烈要求支持其诉讼请求,开始言辞之中带由请客送礼的意思,但都被刘庭长严词拒绝。原告家属见软的不行,之后多次打电话,言辞之中不乏威胁和恐吓的味道。
但刘俊明并没有为外界的因素所左右,在双方的分歧较大、无法调解的情况下,刘俊明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入手,深刻阐述了死者生前作为正常的行为能力人,应当认知自己的跳楼行为会发生死亡的损害后果,同时又拒绝被告的抢救。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都有过错,其死亡后果是自身的故意造成的,与院方的诊疗行为等不具有因果关系,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原告方表示服判,未提起上诉。
看到刘俊明这么卖命地办案,还时常得罪各种各样的人,庭里的干警问他:“刘庭长,你不怕退休了有人找你梁子么?”
刘俊明回答:“身正不怕影子歪,正义永远会压倒邪恶。”
○不计得失
敬业奉献谱写老黄牛之歌
怀着对法律的敬仰和执着,刘俊明无怨无悔地选择了法官职业,而且一干就是19年。在做法官之前,他是一名人民教师,从法律的门外汉到万安法院的资深法官,他走过的路、吃过的苦是常人所不知的。
刘俊明潜心钻研业务,遇见不懂的法律问题就主动向前辈们虚心请教或者查阅相关资料,经过岁月的历练和洗礼,他逐渐成为院里的办案能手和资深法官,年均办案数达到一百三十余件,年均接待当事人及来访群众达400人左右。
除了日常繁重的审判工作之外,刘俊明还要主持全庭的全局工作,所以夜间挑灯查阅案卷、写判决书,周末加班成为生活的常态。
由于出色的工作表现和敬业的奉献精神,刘俊明先后担任过涧田和高陂法庭的负责人。按照不成文的惯例,只要在乡镇法庭担任过负责人,副科待遇就很快会得到解决。
然而,刘俊明“不幸运”,当一批批比他资历浅、年纪轻的同仁都解决待遇甚至走上领导岗位时候,刘俊明依然只是民一庭的负责人。
虽然业绩斐然、也受当事人拥戴、领导同事也敬重,可面对这些与自己的待遇不成正比时,刘俊明没有丝毫的怨言,依旧对工作兢兢业业。
○传道授业
手把手教年轻法官办好案
“法官是法律的最终执行者,但法官光知道法律条文还不行,还应该知道如何在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中运用法律解决千变万化的矛盾纠纷。法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际能力也同样重要,这些都是衡量法官水准的坐标。作为法官,良知也很重要,案件不求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满意,但应做到问心无愧,同时能经受起历史的考验。”面对每一位共事的年轻人,刘俊明都会语重心长地这样告诫晚辈们。
不管是同庭室的还是其他庭室的年轻法官,当遇见疑难复杂的案件或者不懂的法律知识都会请教刘俊明,刘俊明也会一一耐心地给予解答。
“我们这些人不久的将来就要退休,以后还靠你们这些年轻人撑起法院的这片天。”当他和年轻法官说这句话的时候,同时也告诫他们要成为一名合格和优秀的法官,除了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外,还应当学会如何与当事人打交道,如何揣摩当事人的心理,如何驾驭庭审等等,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受自己良知的考验,经受历史的考验。
○忠孝难全
当事人利益高于一切
说起丈夫,刘俊明的妻子刘雪华总要“埋怨”几句:“他眼里只有工作没有家,原来在乡下法庭天天不着家我还理解。现在不在法庭了,他还是不着家,除了睡觉,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单位,也不知道他着了什么魔,对工作痴情到这个程度。”
面对家人的埋怨,刘俊明憨笑着说:“民一庭案多人少,又聚集了院里的疑难杂案,我放心不下,一忙就忘记了时间。”
刘俊明是家中的独子,父亲年迈常年卧病在床,妻子也身患疾病需常年求医。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刘俊明不仅要照顾患病的老父,还要利用节假日机会带着患病的妻子到上海等地四处求医。
民一庭作为案件数最多、疑难杂案聚集的庭室,刘俊明深知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为了多办案、办好案,他白天忙于接待当事人和开庭,晚上查阅案卷、制作裁判文书。
2014年9月10日,刘俊明父亲因病去世,院领导特批了一个礼拜的假让其回家处理后事,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刘俊明的父亲下葬第二天他就来上班,面对院领导善意的“责备”,刘俊明眼里含着泪花,淡淡地说:“我手里头还有好多案件没有结,当事人的事,拖着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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