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临近下班时分,万安县法院执行局里发生了奇葩的一幕,两名男子走进办公室,将满满一蛇皮袋和两大桶金灿灿的5毛硬币交给法官,然后借口离开。次日下午,奇景再次上演,另一名男子又送来满当当的崭新5毛硬币,有的甚至包卷着未拆封,匝口处还可看见银行盖章。 “这些硬币,加上10张百元钞票,应该够缴执行款了。你们数数吧!”。男子气喘吁吁地说。工作多年的老执行员都从未见过这阵势,更别提新法官了。经过初步称重,这些硬币总重超过了300斤。这是怎么回事?男子为何要扛这么多5毛硬币缴交执行款?
赊欠货款引纠纷
原来,两名男子分别叫陈某军和陈某洪,二人都是做工程承揽生意的。去年,俩人在万安合伙承建某项工程,多次跟销售钢材的聂某有生意往来。熟识之后,陈某军和陈某洪经常到聂某店里赊购钢材应急,并承诺一定按时结清货款。谁知今年,双方在一次结账中,就货款的具体金额各执一词,不能达成一致,导致货款一拖再拖,聂某一怒之下将陈某军和陈某洪告上法庭。
万安县法院受理了此案。法官调查过程中经过多次核实,确认陈某军和陈某洪实欠聂某货款44218.6元。经过调解,陈某军和陈某洪同意在今年7月底付清货款。后俩人向聂某履行20000元欠款,尚差24218.6元未结清。
拒不履行被强执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货款,心灰意冷的聂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款项及迟延履行金。按照法律程序,执行人员向俩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签收并向法院申报了财产,同时希望法院做工作让申请人宽限时间。
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原则,执行人员又在双方当事人间协调反馈,沟通协商。最后,聂某终于同意宽限还款时间,也放弃双倍延迟利息,但坚决不同意再少钱或拿货抵债。然而,陈某军和陈某洪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心中怨气满满。
扛着硬币来缴款
10月20日上午,到了缴款时间,陈某军和陈某洪将“精心”准备好的执行款带到法院执行局,结果却让法官们和聂某都傻了眼。24218.5元中,除了1000元是百元纸钞,其余都是5毛硬币。经过称重,这些硬币重量超过了300斤。
“他们哪里是来还钱的,分明是故意气我,给你们找茬来的。你看,有些封条都没拆,还盖了银行公章,很明显是去银行换的零钱”。看到这幅情景,聂某一脸气愤说道。尽管如此,为了不让当事人再次挑起矛盾,法官还是不带情绪地劝说聂某:“清点好了帮你存到银行去,不要担心,我们给你解决好。”
一袋袋、一桶桶硬币倒出来堆成一座小山,堆满了执行局的办公桌。6名法院工作人员虽有苦水,但也只能咽下。全都是硬币,没法使用点钞机,还要对硬币的质量、真伪进行分辨,最后还要封包。来不及吃饭休息,法院和银行工作人员最终耗费6个小时才清点完。硬币共计46437枚,全部是5毛硬币,另有10张100元纸币,共计24218.5元,最终确定数额无误。随着申请人向法院出具了结案证明,一桩执行案得以了结。
法院呼吁:尊重司法守护道德
面对陈某军和陈某洪送来的这些“硬币”组成的执行款,法院不得拒收,但是这样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影响工作效率,浪费司法资源。
法院告诫广大被执行人,如果主观上具有故意妨碍执行的动机,又具体实施了恶意履行的行为,在结果上有造成法院的正常执行遇到障碍和严重困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以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行为之一,依法可给予相应法律处罚。
法院希望当事人能够理解和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善意还款、恪守人品。被执行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满可以通过上诉、再审等途径来解决,切莫冲击司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树立尊重司法、信仰法律、守护道德的良好思想,尽量避免类似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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