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 3月14日,万安县人民法院举行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对2015年度工作成绩显著、模范作用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表彰情况如下:
先进个人:叶青华、吴艳香、何芳、韦传仁、赖鑫丹、方文青、曾国华、肖金凤
优秀人民陪审员:肖月明、钟吉祥、张丽箐
受到吉安中院嘉奖的个人:彭晨
受到吉安中院嘉奖的单位:窑头人民法庭
个人三等功获得者:刘俊明
院党组书记、院长艾菊香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艾菊香指出,全院广大干警要以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大局意识,扎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各项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万安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服务万安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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