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网讯 近日,万安县法院执行局七天内执行完毕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法院干警把执行款72337元放在桌子上后,申请执行人肖某擦拭着处于半盲状态的眼睛,激动的热泪盈眶,“谢谢法院的干警,想不到这么快就替我拿到钱了,我总算可以还清我治病借别人的钱了,也替我这个半瞎的人找到了光明。” 2016年7月4日,一位妇女由一个男子搀扶着来到法院执行局,“我的案子到了执行局吗?现在在谁的手上,请赶快执行完,我已经借了很多钱要还”这位妇女逢人就问道。此时,案子刚好由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法官立马请当事人坐下,并立即阅读起案卷。“好的,我们一定会加大执行力度,保证尽快执行完毕”执行法官说道。
该执行案件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14年8月23日19时许,申请执行人肖某骑着自行车往回家赶,正在这时被执行人吕某骑着一辆摩托车将肖某撞到,经万安县交通警察认定,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司法鉴定,肖某因交通事故视力损伤致八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吕某赔偿肖某损失100269.1元。判决下来后,吕某支付了30000元,剩余的未支付。
执行法官阅读案卷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吕某是一名90后,而且自己在经营一家铝合金店,觉得这个案件直接上门执行更为有利。于是第二天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了吕某经营的铝合金店,执行法官向吕某表明来意,并将肖某的情况向其告知。吕某表示自己年纪轻轻,没有钱还了。执行法官严厉地说道:“你年纪轻轻的,难不成现在就想背着失信,老赖的名声,人家现在治病的钱都是借来的,而且眼睛都不方便了,事故也是你一手造成的”此时吕某的表情有些微妙的变化,整个人也沉默下来。执行法官于是继续的说道:“你父母呢?叫你父母也过来”。吕某的父母到来后,执行法官继续对吕某及其父母做工作,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不还钱将会对吕某的将来造成什么影响悉数告知对方,终于吕某及其父母答应下个礼拜将钱送到法院来。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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