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法官,是你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位父亲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6-10-24 15:55:45


    万安法院网讯  “谢谢你法官,是你让我明白了作为父亲该有的责任,我以后会按时给抚养费的,再苦不会苦了孩子的”,被执行人刘某将执行款交到法官的手上并说道。

    2010年9月13日,周某与刘某在万安县民政局自愿登记结婚,并于次年生育一女刘某某。2012年,周某以双方感情不和为由诉至万安县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周某与刘某离婚;婚生女刘某某随周某生活,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直至刘某某满18周岁,于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周某只能再次向万安县人民法院求助,希望法院能帮助她拿到女儿的抚养费。

    万安县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刘某,刘某一听就忍不住向法官倒起了苦水:“法官啊,不是我不想给抚养费,是那女人不让我看女儿,我想见见不到,怎么还会把钱给她啊,我又不傻,见不到女儿,我是不会给一分钱的”。了解事情原委的法官认为其中肯定有误会,如果请双方都坐下来商量沟通,一定能够化解之间的矛盾。马不停蹄的法官立即电话将双方均约至法院调解室,背靠背,面对面的做起了双方思想工作,告知周某:“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能见到孩子一方的权利,你不得给予阻挠和干涉,不然你违反了法律规定”。转而也对刘某提出批评:“抚养小孩是你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义务,不能因为她不让你探望女儿,你就不支付抚养费,如果你认为她侵犯了你享有的探望权,你可以用法律武器来捍卫你自身权益,何况你以拒绝给女儿抚养费的行为来报复她,这样最终伤害的是你自己的亲生女儿”。此外执行法官还厉声道:“父母离异这对小孩来说本就伤害很大,现在你们还为了这点抚养费的问题多次闹到法院,这样对孩子多残忍,想想小孩的感受,都说小孩是父母的未来,请为了孩子多多考虑下”。刘某沉默了许久,良久之后,他默默的拿起电话让其父母将抚养费交到法院执行局。一起抚养费执行纠纷案就此化解,一位孩子的权益也终得保障。

    父亲的责任是什么,是对子女的关切,是为了子女的未来不惜一切代价。刘某明白了身为父亲的职责,也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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