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法院立案调解促和谐
作者:万安县人民法院 曾春明 发布时间:2009-10-28 10:04:46
万安法院网讯 万安县法院积极推行“五步调解法”,在立案阶段,充分利用立案前有利时机,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推立案调解。 由业务知识比较丰富的老法官,坐守立案庭,指导立案,接受涉诉信访等工作,在坚持当事人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抓住当事人诉讼的主要原因,告知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同时做好必要的法律宣讲,使一些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撤回立案或撤回起诉,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第1页 共1页
由业务知识比较丰富的老法官,坐守立案庭,指导立案,接受涉诉信访等工作,在坚持当事人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抓住当事人诉讼的主要原因,告知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同时做好必要的法律宣讲,使一些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撤回立案或撤回起诉,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