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微信可贷款?一时糊涂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12-25 18:36:11


征信有问题办不了贷款?如果有人说只要提供银行卡刷点流水就不仅能办理贷款,还能帮你办理低息贷款,你会相信吗?如果你知道这其实是帮助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或者转移犯罪所得,你还会提供吗?如果对方承诺提供一张银行卡就给予丰厚的报酬,你又会如何应对?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15日,李某接到一陌生号码问是否有贷款需求只需借用银行卡刷流水便可贷款,李某因小孩治病急需用钱,便添加了对方微信。次日上午,两名陌生男子开车将李某带至某银行附近,李某交给对方一张银行卡用于接收转账。等待银行卡进账期间,李某通过手机网上搜索并浏览了有关诈骗和黑钱的内容。中午12时许,李某接到通知该银行卡转入了一笔3万元的款项,便按对方要求去银行柜台取出并交给了两名陌生男子。经查,该笔钱款系被害人王某的被诈骗款。

2024年8月29日,被告人李某经电话通知后自行到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审理结果

2024年12月24日,万安县法院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帮助予以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系自首、从犯,予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理。考虑被告人李某尚在哺乳期,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流水”办理贷款、“黑户”办理贷款均不可信!个人银行卡流入诈骗分子手中,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工具,不仅无法获得贷款,还会涉嫌犯罪!办理贷款请广大市民前往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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