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枫”景:高陂法庭的“调解经”

  发布时间:2024-10-25 16:48:35







一直以来,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高陂人民法庭坚持和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处理纠纷时,除注重实现利益的各归其位外,更关心修复出现裂痕的人际关系,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使当事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实现“既解法结,更解心结”。截至2024年9月30日,高陂法庭结案162件,其中调解127件,调解率达78.40%,2023年同期为38.92%,2022年同期为29.44%,调解率逐年升高,交出了一份“小法庭、大作为”的司法答卷。

化解矛盾纠纷要耐心倾听。大多数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强烈的心理冲突,俗话讲“争一口气”,案件事实本身也许并不复杂,但如何解开当事人的内心郁结、化干戈为玉帛则极具挑战。耐心倾听是对双方的诉求形成正确判断的前提,从大量信息中准确抓取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核心内容,更是还原案情真相、锁定矛盾根源的不二法门。针对婚姻继承、邻里纠纷这类情感冲突较为激烈的案件,更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适当的情绪宣泄,并给予恰当的反馈,缓解当事人的心理失衡和对立情绪,利于后续进行正面引导。

化解矛盾纠纷要“冷”“热”并重。所谓“热”,是要创造环境让矛盾各方“面对面”,承办法官在了解完双方的基本事实及争议点后,暂时离席。由当事人自己先“红红脸”“出出汗”,适当发泄心中“不忿”,对事情的真相进行自我还原,发现自己理亏的地方,为后续调解打下基础。所谓“冷”,是当调解陷入僵局时,及时启动“背对背”谈话,一是给双方缓冲的地带,避免面对面争吵矛盾升级;二是可分别对各方进行责任和风险分析。当综合各方面考虑时间精力、诉讼成本、情感压力以及民间风土人情等因素,觉得接受调解比法院判决要好时,才更容易谈出各方接受且利益平衡的调解方案。

化解矛盾纠纷要引导共情。情理是中国式的理性和良心,厚植于我国数千年的文化传统,也是深深扎根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正义观。作为调解人的法官,一方面,要站在当事人立场、将自己的思维方式同当事人实际处境联系起来,了解分析当事人的特有经历,发现纠纷各方最为关注的权益与需求。另一方面,要引导当事人之间进行换位思考,尽可能唤起纠纷主体之间的情感共鸣,引导各方进行情感互动、心理体验。例如离婚、抚养、继承、相邻关系纠纷等当事人有强烈情绪的案件,可以从子女、家庭、兴趣爱好以及风土人情等方面入手,引导他们尽快理性解决纠纷,回归正常生活。

化解矛盾纠纷要善于借力。调解成功不是只靠法官“孤军奋战”就可以实现,而需要法官、各方当事人同向而行、共同努力,适时引入其他外力也尤为必要。借助万安县“14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加强与乡政府、综治办、村委会等单位的联系,既是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一招,也是调解陷入僵局时能够“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终极秘诀。除此之外,案件代理人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的代表,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多进行沟通、联络,使其愿意协助调解,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事人亲友更是不容忽视的“要角”,除跟随当事人一起来的亲友外还可主动邀约,使其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毕竟身边人才了解身边事,身边人更有助于化解矛盾纠纷。

化解矛盾纠纷要适时释法。法律事实毕竟不同于客观事实,法律适用的过程亦非浅显易懂,对当事人而言证据和事实问题得到何种程度的司法确认更是难以感知。一些可能败诉的当事人自认为事实占理,坚决不肯让步,却不知所谓的事实在举证责任和证据认定层面并未证成;可能胜诉的当事人则凭借自己在法律上的优势而拒绝调解,却未必意识到诉讼请求并非全然于法有据。承办法官有必要将案件涉及的法律规范诠释透彻,把案情、证据同法律规范结合起来分析,通过适时、适当的释法明理和心证公开,帮助当事人认清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回到调解的轨道上来。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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