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万安县人民法院国庆佳节不停歇,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在酒宴上顺利拘传一名被执行人并采取拘留措施,弘扬了为民服务的精神,彰显了公平正义的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被执行人钟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江西某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并出具欠付100万元的借据,双方约定于2022年7月30日前返还。到期后,钟某某未予返还,江西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2023年3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钟某某同意于2023年4月30日前返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而后,钟某某仍未按协议履行,申请人于是在2024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调查措施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于2024年3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被执行人钟某某长期身居异地,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多次拒不接听,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国庆前夕,申请人江西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员工获悉,被执行人钟某某将于国庆当日从赣州前往万安县某酒店参加酒宴。执行干警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便进行了周密部署,提前做好拘传、拘留的相关准备。10月1日上午8时许,执行干警再次确认线索无误后便整装迅速前往酒店蹲守。于12时许,通过照片比对并反复确认,执行干警在酒店门口锁定被执行人钟某某,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在询问过程中,执行干警告知其被强制执行后拒不如实报告财产且存在驾驶奥迪汽车等违反执行规定的行为,经耐心释法析理仍调解无果后,便依法对被执行人钟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民有所呼,“执”必有应。万安县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以真心、公心、恒心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以个案正义汇聚起司法为民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