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以无形,润法以无声。开学在即,万安县人民法院窑头法庭将一起关于校园内受伤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庭审现场开进了校园,让“法治”种子在学生们心中生根发芽。
【基本案情】
原告廖某与被告杨某系某乡中心小学学生,2023年12月课间休息期间,廖某在与杨某争抢一只铅笔的过程中不慎被刺伤眼睛,随后住院治疗,事后原告家长找到学校并与被告家长沟通,要求被告方及学校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经多次沟通后仍无法调解。为此2024年5月,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在警示学生注意校园安全风险和引导学习法律知识方面具有良好的教育意义,遂决定在学校进行巡回审理。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原告陈述、证人论述、被告答辩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向旁听师生们“零距离”直观展现了庭审的具体过程。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法院干警结合发生在学校周边、学生们身边的鲜活案例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沉浸式”的“开学第一课”,从法律基本知识、校园欺凌、警示案例以及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方面展开讲解,激发了学生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进而介绍了《宪法》、《民法典》、《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法院干警娓娓道来,一些复杂且陌生的条例变得生动形象,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纷纷表示要遵守法律法规,争做守法小公民。
课后,法院干警还向在场学生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书籍,并现场解答师生提出的法律问题。
今后,万安县法院将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规范化履职,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加强“法院+校园”联动,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方法,为辖区中小学生送去更多优质的法治课堂,与各中小学校携手推进万安县平安校园建设,以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