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为全面了解案情,实质化解争议,我院干警沉入实地走访调查,深入案涉现场勘查。
该案中,原告某林场与被告王某于2004年签订林业承包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竹林四千余亩,租期二十年,租金每年五万元。原告诉称,被告已支付2012年12月30日前的租金,2013年林场炼山发生火灾事故导致被告租赁的竹林部分过火,自此被告停止支付租金,2017年双方经协商,原告同意以四年的租金赔偿被告王某的损失,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17年至2023年的租金共计35万元。被告辩称,2008年冰灾被告未实际享有补助款,国家修建高铁征用被告承包山场封闭施工致被告无法进山作业,国群联营宗地中大部分宗地产生重证权属争议纠纷,被告损失惨重,应减免相应租金。
为了更清楚地查清、核实案涉林场的情况,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走访该林场相关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并现场记录调查情况。勘验结束后案件事实更加清晰明了,法官表示将会结合此次勘验,选择最优方案促使当事人双方矛盾化解。
深入现场勘验不仅有助于全面了解案情事实,还能够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感受的到”,增强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下一步,万安县法院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实事求是,重勘验,多走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热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