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法院了,正当我们为孩子学费东拼西凑发愁的时候,法院给我们送来了司法救助金,真是帮了我们一家子呀……”,2024年8月27日,在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被救助人刘某某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刘某某系该院办理的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中的申请执行人之一,2022年6月,因被执行人江西某超市亏损严重而倒闭,遂终止与刘某某等10人的劳动关系,但一直未给予经济补偿金,仲裁至今也未得到任何赔偿,执行过程中,亦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刘某某本就家庭生活困难,被认定为贫困户,公公、婆婆又患有慢性病需长期住院吃药,医药费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且还有两个小孩需要上学,致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其余9人亦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生活困难情形。针对刘某某等10人因案陷困的实际情况,该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该院认定刘某某等10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予以救助,最终决定发放刘某某等10人司法救助金,缓解了被救助人的家庭生活困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万安县法院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国家司法救助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案困难家庭的解危济困作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下一步,万安县法院将更加树牢司法为民的理念,用心、用情、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件司法救助案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在执行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