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早上6:30 ,万安法院执行局集结全体执行干警,开始了一场热辣滚烫的强制清场行动,历时四个昼夜奋战,最终顺利将涉案厂房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2020年9月被告与某A粮管所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某A粮管所将其粮站1号仓1栋、宿舍4间、凉棚(生产车间)、谷壳间、杂间、空闲场地等资产出租给被告用于粮食收储、加工和经营。后因政府需要,土地上的房屋将拆除并另作他用,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于2023年3月2日解除,同时依据合同约定,被告公司应当搬离案涉土地房屋、退回租赁资产。原告于2023年6月通过划拨形式取得了案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对该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被告公司未按原先合同约定履行搬迁腾房、退回租赁资产的义务,导致原告无法对案涉土地行使权利。原被告双方多次协商均无果,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后腾空租赁场地(粮站1号仓1栋、宿舍4间、凉棚、谷壳间、杂间、空闲场地等)并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后交给原告。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万安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在案涉地周边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某公司限期腾空粮站相关设备、产品及生活用品等。到期后,被执行人未将任何物品搬离涉案场地。为维护司法权威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万安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地块进行强制清场腾空。为了确保案件顺利执行,万安法院执行局制定执行方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并联合县公安局、当地村委会,多部门联动协调,对执行分工、警力调配、拆除搬运等工作均作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切实做好执行保障工作。
8月11日上午9时,到达现场,法警在各个出口迅速拉起警戒线,做好执行现场清场和安全保卫工作,以保证清场行动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析理,讲明拒不履行、阻挠及妨碍执行的后果,被执行人对立情绪逐渐得以缓和。
烈日炎炎,汗水浸湿了干警们的制服,却无法阻挡法院干警执行的决心。执行干警全程陪同在被执行人周边,以防其做出过激行为,并积极协助被执行人清点物品上车及维持现场拆卸、搬运秩序,保证腾空安全顺利进行。晚上,执行干警也留守在涉案场地,协同做好腾空物品的看护工作。终于,历经四昼夜的奋战,执行干警成功将涉案地上的附属物全部清除完毕,将涉案土地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上,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清场过程规范有序,行动迅速有效,既贯彻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同时也彰显了实现胜诉权益的坚定决心。下一步,万安法院将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攻坚,多措并举,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为推进万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