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143+N”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妥善调处了一起意外事件引发的民事纠纷。
2024年7月底,廖某与刘某因琐事争论引发了一场意外事故。芙蓉镇政府启动“143+N”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万安县法院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派出协理法官前往芙蓉镇综治中心,联合芙蓉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对该案件进行调处。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对案件赔偿问题争议不断。协理法官巧妙运用“背靠背”“一对一”的调解方式,分别安抚双方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互相体谅、冷静解决问题。随后在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过程中,协理法官针对矛盾的焦点进行释法析理、倾心疏导,并开展法条阐释,帮助双方商定赔偿金额,促成了一个既符合法理又不失情理的调解结果。调解工作自上午9时持续到下午3时,最终在长达6个小时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履行完毕,死者家属亦出具了谅解书。一场可能引发激烈冲突的意外事故赔偿纠纷得以迅速就地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本案的妥善处置,正是“143+N”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发挥作用的体现,也是该机制构建的目标。下一步,万安法院将继续依托“143+N”矛盾纠纷机制的高效运行,落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助力平安万安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