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万安县人民法院协理法官收到新城社区的来电,称有一起邻里纠纷需要协助调解。在初步了解纠纷情况后,协理法官迅速启动“143+N”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机制,因当事人称白天无空闲时间,遂联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以及社区定于当晚7时在新城社区综治中心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点主要有两个:一是电线改道问题,二是车辆通行问题。协理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有针对性的解释相关法律问题,阐明诉讼可能产生的风险,从情理法三方面综合分析,援引“远亲不如近邻”“以和为贵”等理念,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工作,平息双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电线改道问题达成了一致,并表示对车辆通行问题也会本着邻里关系和睦的原则再次协商,双方矛盾得到了缓和。
下一步,万安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诉前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